在車身顏色方面,有三種顏色不能批準:紅色(消防)、黃色(工程搶險)、上白下藍(行政執法)。機械改裝目前在國內尚未被允許。偶爾從我們身邊呼嘯而過的那少數幾輛聲浪刺耳的酷車,基本上是車主委托本地汽車修理廠或汽車改裝店代購加工的。
在2008年10月01日正式頒布實施的新《機動車登記規定》對汽車改裝做出了相對寬松和人性化的政策。在該規定中,需要改變車身顏色、更換車身或車架的,機動車所有人不用再原來那樣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,而是可以在變更后直接辦理登記。
1、給愛車換個顏色可以,但是切記不能改成迷彩色、消防專用紅、工程搶險專用黃和執法專用的上白下藍, 重要的一點是千萬記得在十日內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,換新的駕駛證,想貼花的朋友,注意拉花面積不要超過車身的30%。
2、在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,原則上可以改裝。但是,座椅不能取走,車內結構不能改變,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征,也不能擅自更改。
3、發動機、車身、車架只能更換原型號,而且需出具修理廠證明和來歷憑證,申請變更。改造單排氣管改雙排氣管;將排氣管改裝為大口徑且聲浪驚人的排氣管等,都屬于非法改裝。
4、若想改成雙燃料車型,需要在合法改裝廠改裝,同時申請燃料種類的變更——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地區車管部門并不支持這種業務變更,需要提前咨詢。
5、理論上,用戶也能對車輛的燈光進行改裝,但是必須滿足強度、色溫、光束照射光軸及偏移量等方面的安全技術檢測條件,自己隨便搞一套大燈來顯然是不可行的。
修訂后的《機動車登記規定》雖然放寬了汽車改裝的政策,但對改裝車的規范仍有嚴格的要求。對于改裝車輛發動機、車身或者車架的,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。如果改變車輛品牌型號、發動機的型號、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有關技術數據。將無法通過年審。而私開天窗、轎車改裝成越野車、改裝引擎蓋等情況的車子,都屬于非法改裝。